科研诚信是学术生态健康发展的基石。当我们面对一篇被撤回的论文时,背后的调查、沟通与决策机制是怎样的?近日,《返朴》专访了施普林格·自然科研诚信团队解决方案负责人、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理事Tim Kersjes。他向我们分享了问题论文出现后具体的处理流程,并解读了 COPE 最新撤稿指南所强调的理念转变——撤稿是一种中性的、用于纠正文献的机制,而非对作者的惩罚。他特别强调,对于出版机构而言,相关调查旨在确保发表内容的可信度和可靠性,而非“学术不端”的行为调查。
撰文 | 返朴
Q:能否谈谈什么契机让您进入了科研出版与科研诚信领域?
A:我个人的专业背景是哲学,在荷兰求学。此后我的职业生涯几经变动,落在了出版行业。大约十年前,我加入了施普林格·自然的科研诚信团队。从那时起,我一直从事科研诚信方面的工作,最近三年参与了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COPE)的工作,担任理事。所以,我差不多是误打误撞地进入了科研诚信领域。(编者注:COPE最初由一群期刊编辑发起,旨在帮助编辑和出版方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提升出版透明度与伦理标准。如今,COPE指南是国际学术出版领域中广泛使用的科研诚信与出版伦理指导文件,其中《撤稿指南》(Retraction guidelines)在2025年8月更新了第三版。)
Q:对您个人和团队来说,目前科研诚信工作最大的挑战是什么?
A:科研诚信方面有很多具有挑战性的工作。作为科研诚信团队成员之一,我的职责是调查已发表文献中的科研诚信案例。我们的工作涉及与编辑和作者的大量沟通,过程会遵循相关准则,例如COPE指南。
如果有人对已发表的论文提出质疑,我们会先与编辑联系确认,然后联系作者,让他们有机会回应这些问题。但有时情况会难以预料,比如作者不回应;有时作者会配合,并分享论文的原始数据来回应质疑。我们需要评估所有这些信息,并且有时需要相关机构介入调查,这取决于具体情况。
所以,对我们来说最棘手的问题通常是我们无法自行裁定的事件。例如,有时会出现作者署名权纠纷。一篇论文发表后,有人会说,“我实际上也参与了这项研究,我应该是这篇论文的作者之一。”对我们来说,挑战在于我们无法真正评判这些事件,因为大家各执一词,而我们无法知道实验室里具体发生了什么。
相较而言,图像类的问题处理起来比较直接。我们可以请编辑判断问题图片是否会影响到论文,以及论文是否应该更正或撤稿。
Q:判断科研诚信问题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A:通常论文发表后,如果读者发现有问题,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会直接通报给出版机构,也就是给科研诚信团队。我们团队会先仔细核查,验证其质疑是否合理。如果质疑合理,下一步就是联系期刊主编。期刊主编最终对期刊内容负责。换句话说,主编决定文章是否需要更正或撤稿,而非出版机构的决定,我们所有期刊都有编辑独立性。而我们会在主编做决策时尽力提供协助和建议。
接着就是所有调查中核心的一步——联系作者。我们希望每一位相关人员都有机会针对论文受到的任何质疑给予回应。当然,如我刚才所说,作者不一定会回应。之后,我们会请主编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做出最终决定,判断这些质疑是否足以动摇其对论文可靠性的信心。如果是的话,那最终的决定就是撤稿。
我们在正式撤稿前一定会通知作者,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回应相关质疑,或者就撤稿决定表达同意或反对意见。只有在这之后,我们才会正式执行撤稿。
以上过程都依据COPE的原则和流程。如果你查看COPE网站,针对各种类型的问题,COPE都给出了详细的处理流程,指导如何去调查并解决具体案例。
Q:目前您处理的撤稿,撤稿理由包括哪些,所有撤稿都有声明吗?
A:我们撤稿的主要原因是数据问题和图像问题,这两类问题可以归为一类,因为图像本身也属于数据。回顾我所参与过的撤稿案例,很多都与图片问题有关,比如图片不规范。撤稿是因为数据问题严重到影响了文章的结论和结果。但有些惊讶的是,抄袭仍然是撤稿的一个重要原因。此外,发表过程受到破坏也是撤稿原因之一。例如,作者试图操纵同行评审过程,导致文章没有得到公正诚实的同行评审。
严格来说,撤稿可理解为主编对文章可靠性不再保有信任的一种表达。它本质上是编辑向读者表达:我对这篇文章有所担忧,你们不应以这篇文章为基础开展以后的研究。
而撤稿并不意味着论文会消失。论文会一直保留在出版记录中,但我们会将其标记为“已撤稿”。具体来说,论文的线上版本标题会更新注明“已撤稿”。文章的PDF版本上面也会添加一个醒目的水印,以表明其已被撤稿。
我们总是会单独发布一份撤稿声明,并将其链接到文章原文。撤稿声明会解释文章被撤的原因。例如说明:由于图2和图4存在问题,主编已撤回这篇文章。这就是撤稿的流程。
Q:在您的演讲Requiem for the Retraction中提到了“诚实撤稿”“不同类型撤稿”的议题。关于目前的撤稿机制,是否考虑推行分级机制以鼓励作者更早地自我修正?
A:您可能注意到我一直反对引入不同类型的撤稿。因为我认为,引入不同等级的撤稿并不一定会鼓励作者更多地进行自我纠正。查阅文献的话,你会发现这种分级的观点以前曾被提出过,但我从未见过它在任何地方被成功实施。
我倾向于把撤稿视为学术出版的正常组成部分——撤稿有必要发生。我们不应该把撤稿视作负面的事情。如果引入所谓的“好撤稿”和“坏撤稿”,只会强化坏撤稿的污名化,我认为这需要谨慎对待。撤稿应还其本来目的:对文献进行更正。一直让撤稿蒙污,对编辑和诚实的作者是不公平的。
Q:如何确定同行评审流程被操纵?
A:其实同行评审调查是所有案件调查的一部分,即使对于通常的抄袭案件或图像诚信案件也不例外。大多数情况下,我们都会检查文章的同行评审过程,因为有时读者对文章提出的一些问题,会让我们自问(至少我是这样):同行评审人怎么没发现这个问题?所以,我们总会追溯这篇论文的同行评审历史,从而可能会发现这一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有多种情况可能造成同行评审过程受到损害。目前主要有三种评审模式:单盲、双盲和开放同行评审。有些期刊在投稿时让作者推荐审稿人。如果作者推荐与自己关系密切的合作者作为审稿人,这就可能产生利益冲突,你无法期待他们对论文作出公正的评估。这是造成同行评审流程可能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同行评审人是由作者推荐的,我们会留意他们是否是同事,是否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也会查询他的发表情况,看他们近期是否频繁合作发表论文?但我们不会直接问同行评审人,你问的话,他们大概也会否认的。
目前多数情况下是由编辑推荐同行评审人,作为出版方,我们也尽力协助编辑寻找合适的评审人。我们的大多数期刊都可以使用评审人搜索工具,该工具会扫描稿件及某些关键词,与评审人资料中的关键词加以匹配,从而向编辑推荐合适的评审人。最终,编辑会决定邀请哪些人进行同行评审。
此外,越来越多的期刊采用开放同行评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同行评审报告会与文章一同发布,其中包括同行评审人的姓名。
Q:科研不端案件中,与同行评审流程相关的比例是多少?
A:我们没有具体数据,但直觉告诉我这个比例相对较小。原因是,我们团队处理的大多数案件都是文章发表后的。人们在已发表文章中发现问题,通常与同行评审无关。同行评审过程本身是保密的,这不是在发表后就能立刻发现的情况,所以我说其比例相对较小。
Q:您如何看待“图像误用”的问题?特别是没有主观上故意为之的不端行为。
A:这里我认为有一点值得一提,并且它超越了语义层面——我们的工作并不一定关乎科研不端行为。我们的确会发现图像和数据方面的问题,但严格来说,我们的工作并非是针对“学术不端”的行为调查。我们工作的核心是确保发表内容的可信度和可靠性。如果存在问题,我们采取行动来纠正。因此,造成问题的原因是故意欺诈,还是无心之过,从我们工作的角度来说其实并不重要。
有人在数据或图片上出了差错,无论是不是故意的,只要最终影响了论文的结论,那么该问题就构成了撤稿的完全合理的理由。如果你看我们的撤稿声明,我们不会写作者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因为我们无法了解是谁做了什么及其意图是什么。我们只能查看文章的内容。编辑关注的是文章本身,这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因此,我们尽量避免揣测某人的意图,以及判断某人是否存在不当行为,因为对不当行为加以判断并非编辑的职责。编辑的职责是判断期刊发表内容的可靠性。
Q:像 PubPeer 这样的平台上的“学术侦探”发现并公开的疑似不端行为(特别是图像篡改),对你们团队工作有何直接影响?许多举报人是匿名评论人,如何保护他们的隐私?
A:我们与许多在PubPeer上发布问题的学术侦探保持密切合作。我们总是鼓励他们发现问题时,除了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外,也直接通过电子邮件向我们反馈他们的质疑。这确实有助于我们的调查。我们总是会尽力验证他们发现的所有问题,以此作为调查流程的常规部分。我们与Elizabeth Bik和Mu Yang等都有密切联系,并努力向她们学习,与她们合作,确保更快解决通报给我们的问题。
对于任何向我们投诉论文的人,我们也总是尽力保护其匿名性,绝不会向作者或机构透露提出投诉的是谁。不过,有时投诉内容非常具体,作者可能会自己推测出是谁提出了投诉。如果我们判断存在这种可能,就会提前告知吹哨人,告诉他们“如果我们跟进此事,就需要联系作者,我们不会透露你的姓名,但存在作者猜到你是举报人的风险。我们在进一步处理案件之前总是会告知吹哨人。
Q:鉴于AI工具的广泛应用,施普林格·自然如何管理AI在论文撰写和同行评审中的使用?您如何看待AI在识别和制造学术不端行为(如AI生成的数据/图像、AI辅助的抄袭)方面的双重作用?
A:施普林格·自然在政策上允许使用 AI来进行论文语言润色。我认为这是很好的AI使用方式,它在某种程度上为母语非英语的科研人员提供了公平的机会,帮助他们改善论文的语言表达。如果一篇好的研究因为英文质量不够好而被拒稿,那会非常可惜。
但我们的编辑政策中,明确禁止在同行评审过程中使用AI。原因很简单:我们不希望有人将保密的稿件提交到第三方网站,严格意义上说,这违反了保密原则。我们对此非常谨慎。
我们确实也在开发一些科研诚信相关的AI辅助工具,用于检测投稿时可能存在的科研诚信问题。例如,我们内部开发了名为 SnappShot 的工具,用于检测投稿中的图像诚信问题;还有一个工具用于评估论文中参考文献的引用是否恰当,以帮助避免引用操控。类似这样的AI工具,我们其实还有不少。
最终,施普林格·自然坚持的指导原则是:始终需要有人置身其中。AI可以提供辅助和支持,但最终总是由人来进行决策。因此,一篇稿件不会仅仅因为AI工具检测到问题就被拒稿,始终会有人工监督并由编辑做最终的决定。
Q:今年,COPE 更新了撤稿指南。根据Retraction Watch报道,指南更新的部分原因是“撤稿数量增加”以及“对撤稿流程和及时性的担忧”,所以相比之前,新版指南最大的变化在哪?
A:事实上,COPE 经常会审核并更新其指南。我记得上一次更新撤稿指南是在五六年前(编者注:撤稿指南只是COPE指南之一)。
作为科研诚信领域的从业者,我认为人们对撤稿的看法已发生了变化。大家逐渐意识到,我们无法真正判断某人是否存在科研不端行为。回想五年或十年前,撤稿更多地与科研不端挂钩,作者可能会因此感到羞辱,也可能会感觉自己受到惩罚。但正如我所说,出版机构并没有权力惩罚作者。而现在,我们已有所转变,最大的变化在于强调撤稿是一种中性的、用于纠正文献的方法,更关注文章本身的可靠性。
因此,新的撤稿指南明确指出,撤稿是对文献的一种纠正机制,而不是对作者的惩罚措施。这也是施普林格·自然一直在做的,我们通知作者撤稿时也会这样解释:这并非惩罚,我们只是采取措施来纠正文献。现在这一点已被写入了撤稿指南,我认为这反映了目前大多数出版机构的做法。
Q:那么,最近几年是否出现撤稿量激增?
A:对于撤稿数量的增加,这或许有几方面的原因。首先,这并不是因为发表了更多有问题的论文,而是出版机构和编辑对潜在的问题论文更加关注,并对这些论文采取了更多行动。另外,可以看到整体上科研诚信意识在不断增强,出版机构也扩大了科研诚信团队,不仅是施普林格·自然,有更多的人在处理科研诚信案件和撤稿工作,甚至包括撤销多年以前发表的论文;有更多的学术侦探在审核已发表的论文,有时甚至可追溯到五年前或十年前发表的文章。不过,如果看撤稿数量相对于已发表文章数量的比例,我认为并不能说撤稿数量有大幅增加。
我是认同撤稿有其积极意义的人,我认为撤稿是出版机构和期刊履行责任的表现。如果一家出版机构从不撤稿,那我会怀疑他们是否真正关注研究问题。所以,编辑和期刊撤稿,表明他们是负责的。
Q:有没有让您印象深刻的撤稿案例?
A:有一个比较重要的案例,我认为影响深远。该案例发生在荷兰,2011年一位名叫Dietrich Stapel的荷兰社会心理学家被发现伪造论文数据。他甚至是在自家餐桌上编造数据,这导致大量相关论文被撤稿。但这件事也促使荷兰发生了一些积极进展。受此影响,荷兰各高校开始制定科研诚信行为准则等相关规范。可以说这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案例,尽管事件本身极其恶劣,但最终催生了诸多积极影响。(编者注:Stapel的学生揭露了他的造假行为,最终Stapel承认了过去多年来系统性造假,并主动归还了他所获得的阿姆斯特丹大学博士学位。该事件造成了至少58篇论文被撤稿。)
Q:不同利益攸关方对科研诚信问题的关注点有不同,在您看来,其重心应放在哪里?
A:我认为在科研诚信问题上,不同的利益相关方有不同的责任。出版机构或期刊没有惩罚作者的责任,也没有这种权力,但我们确实有责任确保已发表内容的可靠性。至于作者是否应该受到处罚,这是另一个问题,最好由作者所在的机构来解决,这就涉及科研生态系统中的机构及其他利益相关方。
我个人认为,惩罚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加强对科研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有时科研人员的行为可能是无意的,也可能是受某些激励因素的驱动。要改变这种情况,需要出版之外更复杂的讨论,这涉及机构和资助机构。这还关系到如何评价科研人员的核心问题:是以高影响因子期刊的论文发表量作为科研人员评估与晋升的标准,还是采用其他类型的绩效指标?
作为出版机构,我们在科研诚信方面的努力之一是,充分提供相关培训材料,指导科研人员如何进行合乎伦理地出版、如何秉持诚信开展研究。我们为所有的科研人员提供了免费的培训课程,里面会详细探讨上述问题。我们希望助力建设一个更好的科研诚信生态系统。
Q:最后,请您谈谈中国科研诚信的整体状况近年来有什么变化?
A:我并没有任何显示中国情况的数据。因为对我们来说,当一篇文章出现问题时,作者来自哪里并不重要,这不是我们追踪的内容。不过,我确实看到,中国不同的利益相关方对科研诚信更加关注了,科研机构也对此更加重视,包括关注我们所提供的培训课程,在培训和教育方面确有强化。
受访者简介

Tim Kersjes 现任施普林格·自然科研诚信解决方案负责人。解决方案团队由高度敬业的科研诚信专家组成,他们支持内部专职编辑及主编处理和解决各类科研诚信与出版伦理问题,涵盖剽窃、作者署名争议、同行评审操纵、医学伦理问题、数据造假,以及投稿和已发表论文中的图像篡改等。
Tim 拥有逾十年出版从业经验,其中近八年专注于科研诚信领域。他为数千起大小不等的科研诚信案件提供过咨询,撰写过数百份撤稿声明。他还有幸当选和担任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的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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