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大学毕业四十二年后,心底涌起的阵阵怀旧,驱使我把回忆诉诸笔端。火热的大学生活,满身的青春气息,像纸页间的标本舒展翅膀,重临于我的心头。
——作者
撰文 | 丁玖(美国南密西西比大学数学系教授)
又到了一年一度高考发榜的日子。此时我回想自己四十多年前在南京大学读本科的四年读书生涯,深感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还想再过一次那样的生活。那是一段紧张有序,同时又快乐无比的日子。尤其当我重读当年的日记,一则则爬山、郊游、打排球和访友探亲的故事,都把我的思绪拉回到那段大学生活的日日夜夜。
占座
那时的我们,是那个时代精英教育制度下幸运的“天之骄子”,不敢自诩百里挑一,也可说是“十里挑一”。然而,我们非但没有被社会的厚待惯坏,反而加倍发奋刻苦。惜时如金导致“寸土必争”,我们课堂之外的“头等大事”不是别的,而是占座:趁教室或图书馆还有空位,让书包替自己“站岗放哨”。晚饭后的三小时自习时间是一天中最重要的,千万不能“大意失荆州”。于是,晚饭时间的前后三十分钟,教室里出现了一道奇观:一方面,室内空无一人;而另一方面,每个座位上不是放着书包、书籍就是作业本子,仿佛整个教室已经坐满了隐身人。那些忘记占位置的同学,晚饭后从教学楼走到东南楼,再走到西南楼,都很难发现一个看书做题的空位置,只好神色黯然地回到拥挤狭小的宿舍。
正因为占位置说不定要扑个空,我从进校后一直都在宿舍看书做作业。可是在第二年的11月3日,我开始随大流进教室晚自习了。因为那是零的突破,故留下了文字记录:“晚上破天荒第一次和傅冬生去教学楼自修。宁静,宁静,死一般的宁静,却使我这个饱经吵闹的人有点不习惯了。自然,效果比宿舍好多了,美中不足是不太自由。”我不知从几岁开始学会了“闹中取静”读书法,能在任何环境下不受干扰地看书,所以我从来不怕宿舍墙壁间回荡的嘈杂声。但从那一晚起我也挤进人群中,在静谧无声的教室里老老实实地学习了。
看电影
那时整个中国社会经济落后,绝大部分家庭都不富裕。大学生们普遍囊中羞涩,口袋里的钱几乎只够吃饭。对相当多的同学而言,这个钱来自助学金,是国家对我们的关爱。直到二十世纪末,政府没有收过大学生一分钱学费。我们享受了免费高等教育、免费住宿,连毕业后的就业也由国家分配包了。读书之余省吃俭用攒下的铜板,基本上不是买书,就是用于看电影了。
是的,我们课堂之外最大的文化享受,就是看电影。电影院里人头攒动,其中好多都是大学生。那时,南京大学的大礼堂几乎每周都放电影。我叔叔1978年从扬州市区调到南京省级机关工作,住在南京大学校园附近,也时常给我电影票。这样我就对位于西康路三十三号的那个省委小礼堂熟悉起来,有时也带同学一同观赏老故事片。看了一阵子艰深的数学,或做了几小时的《数学分析习题集》,恢复脑细胞功能的最好方式,大概就是去附近的电影院看上一场电影了。除内地电影外,我们也看了一些香港发行的娱乐片。这些喜剧片正合许多同学的胃口,我听说一个外系的同学一连看了《三笑》好多遍还不过瘾,这是一部描写明朝风流才子唐伯虎爱情佳话的香港电影。同班学友黄卫华向我吐露,他也看过不下三次《三笑》。他与女同学莫寄怡毕业后留系任教,常常结伴去南京老城区夫子庙旁的光明电影院欣赏老电影,黄卫华对那段美好的时光至今记忆犹新。
那几年看过的美国电影中,有一部令人印象深刻,片名叫“百万英镑”(The Million Pound Note),根据美国十九世纪伟大作家马克·吐温(Mark Twain,1835-1910)的同名小说拍摄。他被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尊为“美国文学之父”。这部片子被进口到中国,按照报纸上的说法,是因为作品“深刻地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金钱的丑陋”,我们当即上了生动形象的一课。影片主角美国小伙子亨利·亚当斯,由好莱坞著名男星派克(Gregory Peck,1916-2003)出演,他的英俊相貌让南大许多女生着迷。这部片子算不上是他的代表作,我后来在美国看过他的许多佳片,比如《杀死一只知更鸟》(To Kill a Morkingbird)、《罗马假日》(Roman Holiday),令包括我在内的无数影迷倾倒。后来读了他的传记,才知道他不仅演技高超,长相俊美,而且道德高尚,从无绯闻,我女儿也是他的粉丝。
不过,当时外国影片最让民众震撼的角色,非日本影星高仓健(Ken Takakura,1931-2014)扮演的杜丘莫属,他主演的《追捕》在中国风靡一时,女主角真由美的扮演者中野良子(Ryoko Nakano,1950-)也红得发紫。看完影片、回到宿舍后,大家还对影片情节议论纷纷,对演员评头品足。我们欣赏杜丘那冷峻的硬汉风格,更赞叹真由美在骏马上对杜丘大声喊出的“我喜欢你!”英雄是值得姑娘去爱的,中国人也爱上了他的精湛演技。
南京的电影院使我培养出一个终身爱好:看经典影片。人的爱好常常随时而变,就像朋友有时也换来换去。我读小学时唯一能见到的体育器械是水泥面的乒乓球球台,所以乒乓打个不停;到了中学,我的二胡弓拉得飞快;在工厂的几年,因生活所迫,我冷落了兴趣,只管糊口;进了大学,数学与人文阅读成了我生活的主旋律。后来去美国,又爱上了西方电影名片,这全然肇始于南京大学本科时代我对老电影的嗜好。
读书
除了看电影,大学期间我课外最爱干的事就是人文阅读了。这一方面是我从小的兴趣,另一方面也受到了舍友冒荣的影响。四年大学生涯,我看了不知多少人文期刊和文艺书籍:《小说月报》《当代》《译林》《文史哲》等刊物都喜欢翻翻,最爱不释手的是《读书》。在扬州读中文系的兄长也常寄来《中华活页文选》,成了我的中午读物。我也常在图书馆借出好书给他寄去。经过了进校后第一个学期的适应与调整,我学习的效率大为提高,生活的内容也变得丰富。在第二学期的10月27日,我在日记中写道:
“我现在又一次转入对文学的酷爱。早晨到文科阅览室读了几篇美国幽默小说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变幻无常的情节,出人意料的结局,使得你惊讶、喝彩、钦佩。
几天来,我每天花一到二小时阅读外国短篇小说,借以聊补学数学带来的空虚。”
班上喜欢文学艺术的同学不在少数,高考全省语文状元冒荣自然不在话下,田刚、张砚凝等也在其中。有一次,我偶然发现张砚凝看课外书时大做笔记,顿生佩服之心,决定效法他,很快一个大笔记本成了我收藏佳句格言的仓库。这个人文仓库曾经像地主被农民开仓分粮那样公之于众,供我班部分同学毕业前写“临别赠言”。三十五年后,其中的一些智人睿语还被我放进了一本中文书《亲历美国教育:三十年的体验与思考》里。
学英语
七七级大学生进校时,一个不容忽视的弱项就是英文。那些老三届同学就算在中学时代修过英文课,十年期间不练习,用不到,也基本上忘光了。而占班级主体的二十来岁的我们,虽然高中学了点英文,但基本上不是从字母开始、从易到难地循序渐进,而是充斥着口号式英文,没有打下发音和语法的坚实基础,毕业后更是忘得干干净净。进校后,我班同学数学倒是不怕,怕的却是英文。最苦的要算那些已到而立之年、以前只学过俄语的“老家伙”们,因为英文这东西不像数学,无需逻辑推理,只要花足时间死记硬背。但是背功就好像是牛顿万有引力定律的数学表达式,与年龄的平方成反比,因此,在艰难的数学学习中,又加上了英语痛苦的分量。
但是,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革命导师马克思过了五十岁后,为了研究俄国问题,还自学俄文,六个月后就能阅读俄语文章了。“数学王子”高斯(Friedrich Gauss,1777-1855)到了六十二岁时才开始自学俄文,两年不到就用俄语和他在圣彼得堡的科学界朋友通信。我们最佩服的数学家陈景润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还坚持听英语广播。他听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每天凌晨三点开播英语对外广播,就在那时收听,然后背诵英文单词。我们的英语老师告诉我们,匡亚明(1906-1996)校长七十多岁了还在学习外语!跟他们比起来,学英文的这点困难算什么!我们不像现在的大学新生,修的第一堂英文课就已经是好几级的中等英文了,我们是英文的小学一年级学生,第一节课就是学习怎样念A、B、C等二十六个英文字母,一切从零开始。于是,三十岁的大男人也如牙牙学语的三岁孩童那样学说英文。
不过,我们学英语的重心并非在听力和口语上,而是按照一般理工科大学生的要求,重点学语法,这是为了工作后能读外文书刊,因而所谓“说英文”也只是结结巴巴地朗读课本。六七年后,当部分人研究生毕业、开始向美国进军时,蓦然发现,自己的英文漏洞百出:不会说,听不懂。这时他们比谁都着急。由于学英文之初没有矫正口音,我们一些人的英文发音就像家乡话一样南腔北调。一到国外,很多人就发现,中国留学生的专业学习让美国教授赞扬有加,但是他们的英文口音太重,不甚标准,除了年龄较小的,一般不易矫正发音。而他们的太太,不少在国内没有受过正规外语教育,自然不通英文,但是赴美后却很快掌握了听说两项基本功,对英文曾是“聋子和哑巴”的她们,不到几年倒像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每天凌晨,内心焦急的我班同学,早早起床,迅速洗漱,然后抓起英文教材,匆匆下楼,融入楼外清新沁人的空气中。晨曦中的校园美极了,在这美景中又加入了学子们的身影。他们一书在手,或张嘴朗读,或闭目背诵。这在后来成了一项传统:多年来我所见到的南京大学宣传册,都会有学生们雾中晨读的情景。
学英语的同学们
数学方面青年才俊要向老三届们求教,英文方面老三届们则要追赶青年才俊了。尽管他们使出了浑身解数,但还是望尘莫及。只有两人可能除外,那就是尹光炎和薛富林。他们太幸运了,从前学过五六年的中学英文,而且用的是内容翔实的部编教科书。说到薛富林,正如张砚凝同学所记:“他有一本那时通行的《袖珍英汉小词典》,与众不同的是,他那本几乎翻烂了。”薛富林和他的无锡前辈钱钟书(1910-1998)有同一个癖好:读英文词典。“他的英文发音虽然不很标准,”其实他的普通话发音也基本如此,“但是每每问他英语单词,几乎是百分之百没有他不知道的。那时如果有Spelling Bee(拼写比赛)的话,他肯定是我们班的冠军。”张砚凝只顾夸老薛,他自己的英文水平也不遑多让。他在中学遇到了一位极好的英文老师刘劲武,在这位印尼归国华侨的指导和关爱下,英文突飞猛进,以至于同时助长了数学水平——小小年纪的他居然就捧起了英文版的微积分教科书。我想无论是高考数学超百分的王宏玉还是魏木生,高考前本事都没有大到阅读英文高等数学的程度吧。
至于比薛富林早一年高中毕业的尹光炎,如果1977年的高考加考一门英文的话,我敢说他的总分还是全省第一。但是其他从未碰过英文的老三届就比较惨了,只好从数学那里匀出时间,帮助英文“脱贫”。像何炳生、沈锦仁及张朝宓这些中学修俄文的同学,不得不花大量课余时间去背诵那些难记的英文单词。他们学数学的干劲或许可以和当年直接考上中科大数学系研究生的肖刚(1951-2014)有一拼,但语言天赋远不及后者。肖刚可以在两个月内精通法语语法,然后就到巴黎大学留学去了,很快成为中国代数几何的领路人。我班王雪平考上北大研究生后旋即公派法国留学,我不知道他是否比肖刚更神速地掌握了法语。出名迟了几年的我们班上那个“刚”——田刚,后来的数学成就自然超过了英年早逝的肖刚,但在学语言本领上,尚“略逊风骚”。
我班攻克英文的本事能向无锡人肖刚叫板的,或许是上海人钱迈建,尽管她的岁数比大部分同学都大,背起单词来却毫不含糊,很可能把所有同学都抛在后面,也许有一个例外——蒋珉,一个极有语言天赋的男同学,或者再加上一个周会群。周会群的英文发音标准地道,英文书法也潇洒流畅,同他平时的举止一个模子。他的英文已经好得读英文诗也不费气力了,简直让人惊为“天外来客”。至于蒋珉,他不仅中文语速飞快,英文也讲得流畅自如,这得益于他每日坚持的晨读。宋方敏也晨读英文,但他顶多在宿舍附近踱着步子,摇头晃脑地朗诵英语。而蒋珉读大学前就是一千五百米长跑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的运动健将,所以作为班上体育委员的他,习惯于舍近求远,跑到全校最高大、最漂亮的宿舍楼旁大声朗读英文文章。有时为了不妨碍绕楼晨跑的同学,他干脆立在大楼外窗下,抑扬顿挫地朗诵。恰巧在他头顶上某层楼某间宿舍里,听到他漂亮口语的是我班的青春少女。于是,窗下的他,完全陶醉在朗读所带来的愉悦和遐想之中。
进校伊始,蒋珉的英文起点就高,我当时猜测他很可能像一些教授子女一样,之前曾偷偷补习英文。至少那时“偷学英文”要比“偷听敌台”安全得多,否则很难解释为何他的英语那么棒。不过后来,蒋珉给了我一个满意的解释:他在南通读中学时,曾得到下放于此的几个名师“轮番指导”。尤其是南大外文系毕业的肖老师对他影响甚大。还在高一时,肖老师就把全套《基本英语》(Essential English)给他讲了一遍。那是我们进大学后几乎人手一本的英文宝典啊!当我们还在和一般现在时的语法搏斗时,蒋珉就已经读起了英文小说。不过,他没有故步自封,而是继续保持领先,甚至可能领先到大学毕业。可惜我们无法让他和英文进步神速、发音尤其标准的上海人钱迈建作最后的较量,因为毕业时他放弃了报考研究生,尽管他考上的可能性很大。事实上,蒋珉已经拿到了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应用数学专业的研究生入学通知。那里的一位教授爱才,愿意在他本科毕业后收他为徒。然而应届毕业生“自费留学”的出国通道暂被教育部关闭,因而他失去了“尽显风流”的机会。蒋珉的人生使命是用计算数学开辟出工程科学的一片天地,而不局限于苦思冥想证明一些用处不大的数学定理。毕业后,蒋珉去了江苏最好的工程大学——从中央大学的工学院脱胎而来的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他干得相当好,十拿九稳是我班首富。但他不是葛朗台式的吝啬富翁,他很慷慨,包括纪念进校四十年那次大聚在内,几次同学聚会都是他买单。
班上猛抓英文者大有人在。和蒋珉一样专注于英语的还有潘卫平。他有先见之明,很早就预见到自己的一生主要会在美国硅谷度过。不像个别同学患有“偏食症”,只“吃”数学,不“吃”英文,他对英语和数学统统“吃”得津津有味,四年不变。如果他生了两个孩子,一定也是一碗水端平。潘卫平学英语比蒋珉多一件装备:他省吃俭用,加上父母援助,从南京城中心新街口电器商店抱回一台令人羡慕的熊猫牌短波收音机,价钱在六七十元人民币,比绝大多数人的月工资还高。生产它的国营南京无线电厂,将“熊猫”打造成当时全国质量最过硬的电器品牌之一。这台黑色收音机比一般收音机尺寸大些,质量特别好,尤其是潘卫平想听的短波广播,清楚异常。他做不到像陈景润那样,起大早收听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对外广播,而且那对他的英文提高帮助不大。他要听纯正美语广播——美国之音的“特别英语节目”。每天晚上十点,学校强制熄灯后宿舍一片漆黑,我们寝室所有人都上了床。潘卫平将“熊猫”调谐到那个波段,我们竖起耳朵,收听男播音员那清晰、慢速、标准的美式英语。那一刻我突然喜欢上了美语发音,觉得它比我们英文老师的英式口语好听得多,所以后来我就申请赴美念书了。我们室友后来出国留学,都得益于潘卫平的善举:由于他,我们在课堂之外逐步听懂了慢速英文。所以我想趁此机会,代表同舍室友,感谢潘同学为我们提供了这么优厚的条件,让我们走出了英文听力训练的第一步。
在学英语方面,虽然大部分同学不遗余力,可仍有少数几人学得不咋地,或许他们还在受早几年全国报纸上一句打油诗“我是中国人,何必学外文”的影响,主观上不甚努力;又或者他们天生就怕英文。更可能的原因是,数学系的学生几乎个个被数学折磨得死去活来,除了记忆力最好使唤的早晨尚可利用外,上午课多,下午总要抽点时间锻炼身体,晚上又要绞尽脑汁证明定理,哪有多少时间花在英文上?个别缺乏远见的同学,尽管后来数学研究做得不错,但在海外寻找教职时却遭遇滑铁卢,根本原因还是英文欠佳。美国的大学不大可能聘用一个美语说得别别扭扭的外国教授,即便你的数学水平全系第一,学生也想把你轰下台,毕竟他们是付了高昂学费的学校主人,院长、系主任最怕的就是学生埋怨。我曾听过某位数学高才的演讲。当他本该说“physicist(物理学家)”时,嘴里吐出的却是“physician(内科医生)”,让听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些杨-米尔斯规范场理论的专家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医生也懂这一套数学理论。我记得安排演讲的哥伦比亚大学华人博士事后对演讲人指出了这点,并善意建议他“把英文好好抓一抓”。后者终于痛惜当年“只抓数学,不抓英文”的短视行为。
找点乐子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课余时间都花在数学和英文上,那生活的趣味几乎为零了。于是部分心思活络的同学就想方设法“找点乐子”,这方面魏木生和游星辉并列冠军。女同学们还记得,某日老魏说他的左手非常有劲,和别人掰手腕从未输过,当然他绝不是左撇子。游星辉知道自己掰不过他,便说:“我们四个女生和你掰,肯定会赢你。”结果四人上阵也没能掰动他!又有一次,他的太太托人带来一瓶辣酱,他拿到食堂去吃,游星辉想出他洋相,对他说,你敢不敢一口吃一勺啊,还用了激将法:“你要一口吃下去,我的鸡蛋给你。”老魏怕她赖账,先把鸡蛋拿了,然后一口吞下一勺辣酱,之后又赢了也来起哄的杨小惠一枚鸡蛋,那天晚上,他身体内的胆固醇增加了不少。
杨小惠被老魏赢了,只有靠蒋珉为她扳回一局。体贴丈夫的魏太太请人带来一大盒花生糖和芝麻糖,结果被蒋珉给劫了。晚上室友们都回来后,蒋珉说他有一盒糖,问老魏怎么处理,老魏说大家分了吧。分完后,蒋珉老实交代,分的是魏太太对丈夫的爱。老魏是个把同学当弟弟妹妹的宽厚大哥,说“分了就分了吧。”
老魏、老沈、老徐(万红)这三个头脑灵光、兴趣广泛的六六届,常抓着随机的另一人凑成打牌“四人帮”。这第四人很可能也是老三届,但绝对不会是老何,因为除了说句俏皮话逗逗趣放松神经,他没有能拿出手的业余爱好。老何唯一的爱好就是读书,所以四年下来,他考试成绩全班前二。“前二”的另一人当然是当不成老三届的老钱,但她有业余爱好,其中之一就是和另外两个学习尖子王宏玉、田刚聊天。但是她没有料到,一旦和王宏玉搭上话,除非上课铃声响,否则没有两个小时是下不了神聊战场的。王宏玉聊天的本领堪比爱尔兰最伟大数学家哈密顿(William Hamilton,1805-1865)的律师父亲,后者在美国数学史家贝尔(Eric Temple Bell,1883-1960)笔下,有着“丰沛的辩才”。
和王宏玉相反,田刚天生不爱聊天。除了数学,他还喜欢爬山。幸亏舍友中不乏爬山爱好者,年纪小的有我,大的有冒荣,外宿舍的黄卫华有时会来凑热闹,身高马壮的钱迈建或健壮如牛的芦克莉偶尔也会加入队伍,所以每学期这几个爬山积极分子都要爬上几次。我们背上水壶,自带干粮,向南京东郊的紫金山进军。步行到山脚,眼前是一片葱郁的树木,一条弯曲的小道以不断变化的斜率向前上方伸去。快到山顶,坡地更见陡峭,我们有点气喘了。只听老冒或田刚大叫一声,“看谁第一个到顶!”我们霎时鼓足力气,加快步伐,争先恐后奔向顶点。山峰上空气沁人心脾,极目远眺,整个南京城尽收眼底。二十多年后,当田刚在北京召开的国际数学家大会上做完一小时大会报告后,发出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叹,这种情怀应该肇端于他学生时代的登山活动。
如果说爬山主要是我们宿舍的小众爱好,那么打排球则是全班范围的集体活动了。其实,除了偶尔的班级各组比赛,我们打的是非标准的排球,既无球网,也不占用标准球场,只是排球一只,人员若干,围成一圈,就这样一去一回地打起来。每天下午四时到五时左右的大操场上,各系学生就像牢房犯人一样出门“放风”。当然,总有一屁股坐下去看书三小时也不肯起身的书虫。但是,正如我家祖传的一本《八段锦》引用《黄帝内经》所云,“久视伤血,久坐伤肉”,眼睛不休息、筋骨不活动是万万不行的。于是,我们的辅导员邱增煌老师发挥了关键作用:将同学们从空气混浊的教室赶出来,把他们“鞭策”到体育场上。
除了我班青年才俊,大操场上的另一道风景线是计算机科学系比我们低一届的一批女同学,她们似乎比我们还要“贪玩”,好像也比我原先计算技术班上的那些女生更爱体育锻炼,而且是十足的排球迷。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几乎每天下午,只要我们上了操场,总会发现她们跳跃击球的轻盈身姿。她们太吸引我们男生了,或许也是被我班才俊所吸引,好几次她们和我们像洗扑克牌似的穿插成一个大圆圈,大家你来我往地传起了排球。在这些朝气蓬勃的女孩子中,有一位特别引人注目。她皮肤白皙,双眼有神,是个运动好手,也是学习标兵。她的名字也很动听,叫肖伦。后来她去了华罗庚当过正教授的伊利诺伊大学,拿到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
打排球可以放松神经,调剂大脑。选修专业体育课时,我毫不犹豫选择了排球。从这门课中我学会了排球运动的基本技术,在最后考试中,我拿了一个A——这需要十次连续上手抛射发球,次次合格。这更增加了我对排球的兴趣,之后直到毕业,几乎每天下午,排球都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跑步
还有一项简单但也最能增加肺活量的体育运动,那就是跑步。就连用脑过度,营养不良的老三届也愿意加入其中。他们觉得排球是青少年的游戏,而他们需要中年人的长跑。老何干什么都认真,他加入晨跑队伍,风雨无阻,天天不落。现在他已经过了古稀之年,但站有站相,腰杆笔直。他认为这是当年干农活所致,我却认为这是他大学时代坚持长跑运动之功。
我和老何在第一年同住一舍,从9月26日起,我们一同晨跑,大概持续到第二年二月调宿舍为止。和他约定一起长跑的当晚,我在日记中写道:“如此瘦削的老何,倘若再不坚持锻炼,终究要被疾病所折磨的。”如今,何炳生在我班老三届中身体最棒,有我部分功劳。但是他的长跑只注重内涵,不在乎形式;我边跑边观察他的跑步姿势,他的身体太朝前倾,与水平线的夹角不会超过六十度,给人感觉像要伸出手去抓东西,这自然会影响他跑步的速度和耐久,所以老何跑不了太久就会打道回府;当然也可能是他跑步时还在想着做题,急着收场,所以我只好陪他往回跑。我班真正的长跑健将张砚凝就不同了,他将跑步视为一种艺术来追求。身体跳跃的幅度、步伐跨出的大小、双臂摆动的频率,他都有讲究。当他扑在书本上的时候,全神贯注,注意力高度集中;当他围着操场跑道绕圈时,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所以后来他同时成为一个成功的统计学家和一个优秀的跑者,参加过多次国际范围的马拉松赛事。
在短跑方面,大概没有哪位同学比普乐跑得更快。如果我班在运动会上拿到什么好名次,没人会怀疑这个纪录属于他。普乐是校、系运动会一百米、二百米甚至四百米短跑比赛的常客,而且总能抱回奖牌,为班级带来荣誉和欢乐。四百米是他的强项,五十五秒出头的成绩一直让他引以为傲。无论是在校还是离校,普乐从来不忘让同学们“普天下同乐”。大学毕业不久,我亲戚生病,他应我所求从家乡寄来药材,让我感动不已。二十六年后,当我陪女儿毕业旅行,和他在昆明再次相逢时,他依然像当年一样体型匀称,完全不像一些官员那样大腹便便,这无疑是他长期坚持运动的结果。
然而,体育优异的普乐,刚进大学时身体状况却“两眼都是泪”。高考前他既忙工作、又忙复习,因为生活不规律,休息不充分,不知怎么搞的,患上了别人更年期才常见的失眠症。进校后他又不适应集体生活,舍友的如雷鼾声让他更加“今夜无眠”,进一步发展成“神经衰弱”:白天一上课就犯困,晚上却睡不着。他硬撑着听课,一到课间,同学们交流甚欢,他却扑倒在课桌上睡觉。他甚至认为多数同学对他的印象是“睡不醒的云南普乐”。
是跑步治好了普乐的失眠症!在睡不着觉、看不进书的紧要关头,聪明的普乐选对了药方。长达一两年的跑步逐渐治愈了失眠,并且使他成了班上的“体育明星”,学习成绩也稳步上升。当然,普乐没有忘记数学系学生会主席沈锦仁的功劳。沈主席特地与负责我系体育的黄老师联系,将普乐推荐给校田径队“代培”,甚至请系里补助他十多元,让没有运动鞋的他买一双“解放鞋”。在他们的带动下,看上去较为瘦弱的翟灿芳也开始了长跑,而且还跑出了名堂,过了一把数学系越野赛跑第一名的瘾。几年前,张砚凝在旧金山湾区的运动会上还获得了所在年龄组一千五百米冠军,2018年11月在湾区有几千人参加的感恩节硅谷火鸡赛(Turkey Trot)上再次获得年龄组冠军。
文艺活动
回想大学时代,我班同学的共同遗憾是,课堂之外我们居然很少开展文艺活动,以至于好几个“美眉”的艺术才华几十年后才被发掘。还有几位同学恐怕被雪藏至今,例如,等到建了微信群后,我们才猛然发现,当年因住本市家中而与同学交流不多的张晓京,居然是个笛子吹奏能手,还是个男中音歌唱家。他在亚特兰大华人圈活跃异常,逢年过节都要西装革履在台上一展歌喉,或是吹笛表演。我还差点忘了,魏木生也是个能歌善舞的家伙。他在2017年聚会上的即兴表演,与张晓京的笛子、杨小惠和芦克莉的舞蹈交相辉映。后来才知道,老魏初中“吊了一年多的嗓子”。要不是他高一时数学才华得到华罗庚赏识,因而决定“终生从数”,说不定就去考一家文工团了。
如果说我班同学在艺术上小打小敲,那完全有失公允。我们可以举出张毅这个反例。数学人举反例是个基本功,所以后面还有其他反例。在我们眼里,张毅是个地道的文艺青年。这位数学系学生对艺术的执着,堪与英国数学家哈代(Godfrey Harold Hardy,1877-1947)对板球的热爱媲美。这不奇怪,他出身艺术之家,父亲受戏剧科班教育,把戏剧大师焦菊隐(1905-1975)挂在嘴边,子女自然潜移默化。他经常拉着同寝室的张砚凝去听各种艺术讲座。当时正值改革开放之初,西方各种美术、音乐流派开始涌进国内,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他们绝不会放过。如今张砚凝走遍了世界,维也纳新年音乐会让他如痴如醉,意大利歌剧令他流连忘返。而张毅对美国和加拿大两国艺术馆里的欧洲古典绘画及20世纪初的欧美现代绘画甚感兴趣、如数家珍。他常常在微信朋友圈介绍著名芭蕾舞剧、歌剧和交响乐,我们从中领略到他对艺术之美的独特见解。
第二个反例来自另一位气质出挑的男同学。周会群,他天生一副话剧演员的面庞,举手投足间显出浓厚的知识分子气质。他在读书时就展露艺术才华,参与了著名话剧《于无声处》的校内演出。当时,上海剧作家宗福先(1947-)创作的《于无声处》在全国反响很大,剧本标题脱胎于鲁迅《无题》七绝中的“于无声处听惊雷”。南京大学决定排演这出话剧,周会群出演了一个关键角色。虽然他从未在班上显露过表演天赋,但是当我在学校大礼堂观赏到他的表演时,我对他真是佩服有加。长得一表人才、说话文质彬彬的周会群,确是个文理兼修之才。后来在国外工作多年的他,成为了国内数学地质学科的一位领军人物。他常感恩,总是说计算数学给了他跨学科研究的十八般武艺。
有了周会群这个在舞台上闪光的榜样,我们所有同学都暗自期盼也能有机会在舞台上露个脸。这个机会终于来了——全校歌咏大比赛,这可是登台亮相、尽显风流的大好机会。我班在系内初赛中获得亚军,闯入校级决赛。这也要归功于我们班六六届沈锦仁的组织领导。沈锦仁干什么事都是“当仁不让”的:不光对班级活动的组织领导当仁不让,我们平时用不完的食品券,送给这位南京居民,他也当仁不让地收下——沈锦仁虽然带薪上学,却上有老下有小,养家糊口无疑是他读书之外的责任。这些票据是改革开放经济大发展之初,政府资助我们大学生的,平时由班上的“财神爷”翟灿芳发到我们手中。那个时候商品短缺,粮油都是计划供应,凭券购买,很少出现浪费现象;哪像现在吃也吃不完,用也用不尽,校园里浪费现象铺天盖地。
沈锦仁是学生干部之一,肩负系学生会主席的重任。那段时间,老沈、老何、老冒这帮老字辈的同学,就像俗话“长子为父”那样,扛着班级活动的大梁。歌咏决赛前,沈锦仁组织我们练歌,那两周他过了一把指挥瘾。我们也心花怒放,沉浸在歌声之中。一周后,我们登上了周会群登过的学校大礼堂舞台。在张玮的手风琴伴奏下,我们合力齐唱《黄河大合唱》第七乐章《保卫黄河》,芦克莉的朗诵则为合唱增添了气势。台下黑压压的学生观众,看到一群“陈景润们”也能放声歌唱,兴高采烈地大叫大笑,为我们喝彩。我在日记中记下了这一盛事:“我班的歌声嘹亮,精神饱满,使得人们对数学系的所谓‘书呆子’刮目相看。其他几个系的歌咏都不太理想,外文系的一个男指挥故意矫揉造作,打拍子全身运动,丑态百出,引起全场哄笑。”那晚沈锦仁最遗憾的是,他因肩负指挥一责而背对观众,无法看到那个群情沸腾的场面。
郊游和放假
关于合唱的记忆像歌声一样嘹亮、丰沛,而我们一起郊游的日子就像舞步一般热烈、轻盈。中华民国时期的首都南京,有东西南北延绵数里的宽阔林荫大道,道旁法国梧桐一望无边;共和国时代的省府依然风光无限,气象万千,尤其是巍峨的中山陵,是全国著名旅游景点。美国所有学校,数学可以少学,每年春季学期的一周春假却是少不了的。我们那时没有春假,但当春天到来时,学生的“春心”被窗外盛开的鲜花撩拨得上下起伏,如波荡漾。善解人意的邱老师最懂我们年轻的心,一声鼓动:咱们春游去吧!
于是,我们兴高采烈地去了中山陵、玄武湖、梅花山,甚至几十里开外的栖霞山……这些景区中,玄武湖距离南大最近,实际上就位于中央大学的校址旁边,所以南京工学院学生天天都可以去那里游湖。湖边大道上鲜花怒放,婀娜多姿,喜得人们走路都像舞蹈般一蹦三跳。到了划船之际,钟情的男孩子或怀春的女孩子,打起了“情满玄武”的小算盘,跳上心仪之人的小船:可以多看她几眼,或与他多说上几句话。郭沫若(1892-1978)自称他九岁时就爱上了嫂嫂,林妹妹与宝哥哥从小就两心相悦,正值青春年华的俊小伙和俏姑娘又怎能不憧憬爱情呢?
对学生而言,最大的快乐莫过于放假回家了,这样的“课堂之外”个个满意。有的同学离家不远,甚至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这样的“小长假”,也要回家走一圈,打打牙祭。苦书生一旦回到父母身边,绝对是高干待遇。宋方敏每次寒假后返校,体重都要增加好几斤,他告诉我这是天天喝鸡汤长的肉。我也特别喜欢回家,但是为了省钱,一学期只回一次。差不多每学期考完最后一门课,当天就迫不及待地乘车回江都,拖到假期最后一天,才不太情愿地回校。即便是最为关键的1981年暑假,班上同学为了九月上旬的研究生入学考试,都在起早贪黑地复习;但我还是在家度过了整个假期,因为我很享受母亲每天早晨给我下的一碗面条外加一只鸡蛋。
我们在大学入学后的第一个学期,额外享受了一个礼拜暑假。那年七月,南京像个“大火炉”,白天气温上到四十摄氏度。当时的宿舍别说空调,就连吊扇也没有。我们九个男人出汗不止,在又闷又热的寝室里根本不能入睡。有的人只好走到荒山野地,铺下凉席过夜。匡亚明校长果断决定:全校学生提前一周放暑假。至于期末考试,挪到秋季学期第一周。健康第一,读书第二,匡校长发扬了毛主席的“三好”思想:“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
这段假期,老师和领导没有要求我们怎样度过它,唱歌、跳舞、游泳、晨跑、旅行、远足、吹牛、聊天、读小说、学外语、谈恋爱(当然是背着组织的),没人管你。而我在回家后第一周,就去我工作过的工厂访师会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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